碳中和目标可以设定在全球、国家、城市、企业活动等不同层面,狭义指二氧化碳排放,广义也可指所有温室气体排放,例如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对于二氧化碳,碳中和与净零碳排放概念基本可以通用。
根据2020年12月全球碳项目(Global Carbon Project, GCP)发布的《2020年全球碳预算》报告估计,陆地和海洋大约吸收了全球54%的碳排放。那么相对于自然吸收而言,是否全球人为减排作出一半左右的贡献,就可以实现碳中和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碳中和目标的吸收汇只包括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等人为活动增加的碳汇,而不是自然碳汇,也不是碳汇的存量。
自然碳汇中,例如海洋吸收二氧化碳造成海洋的不断酸化,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另外,陆地生态系统自然吸收的二氧化碳也并非永久碳汇。例如森林生长期吸收碳,成熟期吸收能力下降,死亡腐烂后二氧化碳重新排放到空气中,一场森林大火还可能将森林储存的碳变为二氧化碳快速释放。
因此,人为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必须通过人为增加的碳吸收汇清除,才能达到碳中和。
党的十九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并把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的现代化进程分为两个阶段。
2018年5月18—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个目标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与2035年中国现代化建设第一阶段目标和美丽中国建设第一阶段目标相吻合,是中国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碳达峰是具体的近期目标,碳中和是中长期的远景目标,二者相辅相成。尽早实现碳达峰,努力“削峰”,可以为后续碳中和目标留下更大的空间和灵活性。而碳达峰时间越晚,峰值越高,则后续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挑战和压力越大。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会议上指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从传统工业文明走向现代生态文明,是应对传统工业化模式不可持续危机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根本前提。
一方面,碳中和意味着经济发展和碳排放必须在很大程度上脱钩,从根本上改变高碳发展模式,从过于强调工业财富的高碳生产和消费,转变到物质财富适度和满足人的全面需求的低碳新供给。
这背后,又取决于价值观念和发展内容向低碳方向深刻转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就是带动此种转变的典型理念。
另一方面,碳中和意味着从传统工业化模式向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模式的“创造性毁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的绿色供给和需求在市场中“从无到有”出现,非绿色的供给和需求则不断被市场淘汰。
碳中和目标为加快这种转变建立了新的约束条件和市场预期,全社会的资源就会朝着绿色发展方向有效配置,绿色经济就会越来越有竞争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就会加快。
“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中提出了低碳水平上升、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要求。这是五年规划中第一次提到碳排放总量控制。这一时期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截至2019年底,我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完成我国对外承诺的到2020年目标,为百分之百落实国家自主贡献,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更新了中国面向203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从总体目标到具体领域的细化和落实,向碳中和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已驶入“快车道”。“十四五”是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时间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