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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新《公司法》股东权利义务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4-06-16     作者:张可钰       来源:法律风控部      分享到:

为深入理解新《公司法》的内涵,明确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提升公司董监高的责任和履职能力,正确、有效行使权利,6月14日,新型能源公司组织开展新《公司法》股东权利义务变化专题培训,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法务人员、企业管理相关人员以“线上+线下”形式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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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由陕西省律协公司委委员、盈科全国公司委副主任黄文娟律师主讲。黄文娟律师从新公司法脉络梳理、股东在公司设立及出资方面权利义务的变化、股东知情权范围的扩大、股东在组织机构、股权转让、公司决议中权利义务变化及公司法对董监高的22项责任承担的相关条款等方面深度剖析了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董监高责任、股东权利的主要影响,对公司业务合规开展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导和建议。

通过本次培训,与会人员进一步加深对新《公司法》的理解认识,准确把握公司治理新动向,增强履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股权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张可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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